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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编制2014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3-06

各处室、各教学教辅部门、齐安校区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加强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管理的相关精神,为切实做好 2014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我院2014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学院各个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预算,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安排事业发展支出,从紧安排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四)优化结构,控制支出。从严从紧安排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优化支出结构;缩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和控制“会议费”支出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专项论证和管理。对专项的设立要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按照评价结果安排项目预算顺序,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学费住宿费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由财务处根据2014年福建省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核算。

2、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由财务处依据学生工作处所填报人数及2014年计划招生数按学费收费标准核算。

3、住宿费由后勤管理处提供学生住宿房间及规定住宿标准,由财务处核算。

4、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核算。

5、各类短训班和其他学费收入由举办单位核算。

6、科研经费收入(横向与纵向科研)由科技处核算。

7、其他收入由相关单位配合财务处核算。

(二)支出预算

1工资性支出

工资性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及临时性工作人员)各种津贴、补贴、奖金、过节福利和离退休费,优抚对象及抚恤救济费及其他工资性支出。

工资性支出预算(除课酬外)由人事处负责编制,具体按照项目核算,并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因素。各部门工作人员统计表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课酬预算(按现有教师工作量计算,并分在职和外聘两类)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2、社会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经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社会保障经费由人事处按照计算基数编制。

3、学生经费

学生经费包括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经费和活动经费,根据学院有关政策编制。

学生经费支出预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编制。学生情况统计表由学工处填报。

4、系部经费

系部经费包括日常业务经费、教师培训费、实习实训费、学生经费、业务接待费等。

各系部日常业务经费预算由系部编制,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学生活动经费预算由系部分别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汇总编制。

5、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业务费

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业务费一般分为两类:按照部门职工人数及定额确定的办公杂支经费;按照本部门正常的业务工作性质编制,并参照以前年度的预算情况确定的日常业务经费。

办公杂支费由财务处统一编制预算;日常业务经费由各部门编制预算。各部门在编制业务费预算时,要将各类业务费进行项目细分,根据细分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并对申报的理由和测算的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各单位、部门必须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和目标提出预算建议数。

6、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以及学院对纵向课题的配套经费、院管课题经费、其他科研基金资助经费和科研赞助费等。

各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科研经费由科研开发处汇总编制。

7、设备购置经费

1)教学、实验、科研仪器设备由各系部提出需求报送实验实训中心,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编制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2)科研仪器设备由各系部提出需求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编制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3)办公设备、被服用具、服务的采购由各部门(含系部)提出需求报送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制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4)图书资料、数据库及信息化建设软件的采购由由各部门(含系部)提出需求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统一编制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8、日常维修及改造经费

日常维修及改造经费由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发展计划编制2014年维修、改造计划,并报送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对各部门所报送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年度维修计划及预算。

9、全院接待费、会议费预算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制,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预算总量及支出标准。

10、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由基建处编制。

11、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是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立项,用于非正常运行的项目经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专项、教学改革专项、专业建设专项、基本建设项目、非常规性修缮项目等。

职能部门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明确项目的意义、作用和绩效目标。财务处对项目进行汇总,建立2014年学院项目库,提交办公会议讨论,根据办公会议精神、学院财力和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实施顺序,纳入学院预算。

项目经费必须填写《专项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各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经费预算,2014年各部门建设专项必须在预算时的项目库中,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增加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立项。

(三)预算编制程序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认真详实地编制相关的各项经费预算,交财务处汇总。

财务处将同相关部门交流听取各单位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理由,在院长的领导下,提出学院预算草案。

学院预算草案呈交办公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经院党委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三、编报要求

1、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项目的内容尽可能细化。各预算项目要具体明确、预算经费应科学合理、预算依据要真实详细,以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预算项目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非客观条件变化不作预算调整。各部门预算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度,对于预算经费超过上年的项目,要附专项报告,说明增加预算的依据。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处,严禁隐瞒、截流收入。同时真实地反映支出,严禁虚报支出套取预算。

3、各单位上报的2014年预算及专项建设项目申报表报送纸质、电子报表各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ivorlam@126.com。各单位纸质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由经办人签字、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14320报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2014325报送财务处。预算编制联系人:林炜 ,联系电话:83745024。以下附件请登录学院财务处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fjvcb.cn/cwc/show.asp?id=280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预算申报表.xls

    2.附件2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doc

    3.附件3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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