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榕委〔2012〕45号),隆重表彰了一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院药学系荣获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董惠文、林丰平、林延珊、江小昱、柯轶等5名同志被授予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我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市委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社区结对,深入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创文明社区活动,实现志愿服务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专业实践相融合,带动全院师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福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福州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