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书画社章程
书法、绘画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书写一手好字,欣赏一幅好画,是许多人的心愿,为了继承传统,传承文明,同时也为了圆大多数人的心愿,我们药学系系成立了翰墨书画社,她的成立将为大家提供一个练字、绘画的大好平台。为了更好的建设本社,我们制定了本社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翰墨书画社规章制度
1、本社面向全院招收社员。
2、申请入社的人员必须行为端正,热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且有上进心
3、申请入社的同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4、社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5、社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社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6、本社对于出现挂科现象的社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上交社长或副社长,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
8、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
第二条:书画社机构组成
本协会设有社长1人,副社长1人,书记员1人,组长3人,并设有硬笔组、软笔组、绘画组。副社长、书记员和组长协助社长处理各种事务。
第三条:书画社具体活动
1、不定期请有特长的同学或外校专业老师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并组织大家进行书法、绘画练习。
2、不定期组织学院、各系及本系的学生进行书法、绘画比赛。
第四条:书画社宗旨
本社宗旨:发展特长,培养兴趣,提高涵养,美育心灵。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凡有我院学籍,承认本社章程,对书法艺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社员登记表,经本社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各组工作的权利;
(三)有询问和监督本社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四)通过合理的手续,有退出本社的自由,。
第七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及本社章程规定;
(二)认真学习书法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二)加入时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三)接受本社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认真学习本社指导老师或同学传授的知识;
(五) 自觉维护本社的形象。
第三章 活动
第八条:本社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原则,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提高基本技能的活动。
第九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 举办各种书法讲座、学习班、交流会等;
(二) 组织会员参观书法展览,开阔视野;
(三) 举办各种书法展览和比赛;
(四) 组织书法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法展览和比赛;
(五) 加强与校外书法社团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新成员加入须交纳会员费,会费使用以取之于会员,用之于协会的原则。任何人均没有私用会费的权力,定期向会员公布会给定开支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讨论和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本会理事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学院药学系学生会核准之日生效。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药学系学生会翰墨书画社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