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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预案(第二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3    点击: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闽生工院〔202028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预案(第二版)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33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第二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校党委有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校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传,主动作为。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林志华 党委书记

龙敏南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韩孟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昌标 党委委员、副院长

关淑玲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邢海阔 林丰平 林显云 张福辉 潘志斌

董惠文 陈 彪 陈秋萍 罗格莲 余 莺

张 磊 李 恒 林有斌  柯伙钊 陈梁军

丰理文 郭生挺 卢庆梁 叶美璇 林增荣

包有或 方文清 何文胜 陈 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关淑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推进学校防控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工作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随时研究下一步防控措施,草拟各种工作文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控有关情况和通报相关信息。负责安排学校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值班值守。

组  长:邢海阔

副组长:吴智斌  张舒敏

成  员:林丰平  张福辉  林显云  潘志斌  董惠文

陈  彪  罗格莲  余  莺  陈秋萍  张  磊

2.学生工作组:全面排查学生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组  长:董惠文

副组长:蔡立峰  张  星

成  员:林有斌  柯伙钊  丰理文  叶美璇  方文清

张  磊

3.教工工作组:全面排查教职工寒假去向,掌握全校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开学准备和考勤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组  长:林显云

副组长:余  莺  罗明可

成  员:李  恒  陈梁军  郭生挺  卢庆梁  林增荣

包有或  王  虹

4.教学指导组:负责指导在假期及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网络授课工作;负责防控期间日常教学和各类考试工作的统筹。

组  长:潘志斌

副组长:何文胜  方文清  张  星

成  员:李  恒  陈梁军  郭生挺  卢庆梁  林增荣

包有或

5.安全保卫组:加强联防联控,做好保卫工作,做好防疫期间门卫值守、筛查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  长:陈松龄

副组长:罗格莲  何文胜

成  员:左  刚  傅  锐  郑凤彬  陈  岳  程伟青

李晓宁  王代芳

6.后勤保障组:配合属地疾控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隔离场所、测温仪器等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同时负责防控工作所需要的物力、财力的筹措与保障;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属地疾控部门有效处置疫情;积极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以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做好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组  长:陈  彪

副组长:陈秋萍

成  员:吴智斌  张舒敏  汪春生  刘松年

7.卫生防疫组:负责全校卫生清扫、冲洗及环境整治、消毒。组织实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师生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隔离留观和转诊医院,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组  长:吴智斌

副组长:魏郁晖

成  员:周丽莺  汪春生  张小春  李仁华  郑  泓

8.宣传舆情组: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肺炎疫情,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组  长:林丰平

副组长:陈  华

成  员:邢海阔  张 磊  林延珊  吴绍欣  杨世茂

9.督查工作组: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严重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究。

组  长:张福辉

副组长:王晓燕

成  员:林秀美  王晓松  吴  坚  高立雯

四、疫情防控与应急措施

1.我省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落实以下措施:

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各单位全面排查,切实落实省应对型冠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

1)全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在未接到省教育厅正式开学通知前,不提前开学或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

2)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本校师生员工的去向、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精准掌握来自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或者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 师生员工动向、基本信息,督促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将有关信息上报委厅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健康管理组。

4)实行留校师生员工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其他师生员工尽量在家不 外出,未接到学校通知不返校。

5)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及时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如有疑似病例,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

6)做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准备。

7)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水平。

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在做好以上举措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

2)协助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进行全面有效消毒。

3)摸排近14天以来本校师生员工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患以及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并及时上报。发现学校疫情扩散、新增疑似确诊人员、无端失联等异常情况,随时一事一报。

4)视事态形势及研判分析情况,做好部分或全面停课,对相关师生员工采取隔离等举措,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湖北武汉在闽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福建在湖北(武汉)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于每日9:00前报送省教育厅。

6)加强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处置措施,协助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扩大,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应急响应终止

1)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的要求终止实施本预案。

2)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重点要马上转向学校的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有效消毒。

4)认真做好受疫情损害相关师生员工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相关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递,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做好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和消毒药品(如口罩、体温计等),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资金保障

将疫情防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需要。

4)人员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医学相关专业和老师优势,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5)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储备,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救援,以及预测、预防、预警和防控技术的研究,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5.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于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的师生员工,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3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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