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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期 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2    点击: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校人事〔20202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期

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221日校党委(扩大)会议暨疫情防控部署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期教职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教育。一段时间以来,校党委、行政、防控办、人事处印(转)发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文件,请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确保疫情防控要求入脑入心。

二、选派教职工参与医护工作。积极选派有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教职工参与学校医护工作,将报请学校批准,给予绩效工作量核定,并在职称评聘中抵扣其部分或全部下企业实践经历。

三、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动态报告规定。准确掌握每一位教职工的所在地信息及健康状况,对因各种原因尚未回到福州市区的教职工,要督促其克服困难尽快返回,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做好开学准备。

四、落实困难教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关心了解所辖教职工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五、各单位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感人事迹,请及时报告人事处。将报请学校批准,给予适当的激励表彰。

联系人:罗明可,电话:13003891601,邮箱:731634625@qq.com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222









抄送:学校领导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2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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