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校后勤安〔2020〕12号
关于印发《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现将《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11日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医用物资统一调配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疫物资指防疫新冠肺炎的口罩、护目镜、隔离服、红外体温测量仪和消杀药品用品等。
二、防疫物资应以满足学校疫情防控需要为首要目标,由后勤管理处提出防疫物资采购计划,经过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可以通过政府渠道采购的,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政府渠道采购困难时,可由学校自行采购,后勤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后勤管理处应及时提出添置补充计划。
三、医务室负责防疫物资的入库、领用、保管等工作,严格加强物资管理。
四、采购的物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核对、清点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签字后作为报销凭证。
四、防疫物资的领用,由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经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核,报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特殊情况时,可以先口头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先行领用,事后应及时补办领用手续。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发放物资。
五、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进出仓的登记工作,及时盘点,保证账物相符。
六、防疫物资存放应分类储存、摆放有序、标识明显,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防范工作。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抄送:学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