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认定项目介绍(三)|营养配餐员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7-04

为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根据人社部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正式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我系立足学科专业特色主动申报,经福建省人社厅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等程序,目前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有害生物防制员、农业经理人、生化检验员、食品安全管理师、营养配餐员等6个工种通过审定,可对在校生、社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今天,为你详细介绍营养配餐员

一、职业定义

营养配餐员是指从事为就餐对象提供营养需求调查及分析、平衡膳食食谱设计、营养餐制作和营养指导工作的人员。共设四个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营养配餐员的任务就是,根据不同就餐对象,综合运用营养、烹饪、食品原材料、食品化学、食品卫生学、中医滋补、养生理论等知识,通过科学合理的营养计算、食谱设计、烹饪原材料搭配及烹饪方法的改进,向就餐者提供既美味可口,又营养均衡的膳食,使健康的人吃得更健康,使不健康的人吃出健康。

二、培训内容及方法

内容:职业道德、营养学基础知识、营养配餐基础知识、餐饮安全基础知识、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方法: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际同步进行。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从事4年以上相关职业工作;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以上;

3)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中职、高职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并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学校毕业证书或高职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3)大专及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四、时间安排

全年接收报名,达到开班人数后进行培训及考核。

五、取证发证

一般情况下,鉴定合格后三个月内取证发证。相关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

六、咨询热线

谢老师:17720743507(微信同号) 林老师:15396015842(微信同号)

七、其他

1)符合政策的可以申请见证补贴(具体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2)以上内容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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