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大教学业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重大教学业绩奖励暂行办法》《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业竞赛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闽生工院〔2021〕13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大教学业绩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申报范围
凡符合《办法》所列重大教学业绩奖励条件的,并署名作者或获奖者工作单位为“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取得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建设类、教学资源建设类、教师教学评价类、教师教学竞赛类、教师指导学生学业竞赛类、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文体竞赛类等业绩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励。
三、成果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教师教学业绩奖励申报审批表》。申报指导学生学业竞赛类及文体竞赛类奖励的必须在佐证材料中随附能体现指导教师信息的上级文件或获奖证书,申报人对所提供的支撑材料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二)各教学单位(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具体各竞赛项目主管部门详见《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业竞赛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职能部门认为申报支撑材料不足的,可通知申报人补充。
(三)申报奖励材料:奖励申批表、参赛审批表,以及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自行保管备查)和竞赛有关新闻报道、图片资料等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均需要报送电子版。
(四)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5 日前将重大教学业绩奖励申报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及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770302@QQ.com,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单位+材料名称。逾期将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林凯华 18567907653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参加不同竞赛的获奖,或申报多个奖励的项目经审核认定存在同质性,按获得的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予重复奖励。
(二)学生参加文体类竞赛获奖向学生工作部申报,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文体类竞赛获奖的,按《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闽生工院〔2018〕177号)中有关校园文化建设奖励标准给予等额奖励,级别认定参照学生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办法》下发之日起,教师外出参赛均须填写《教师参赛参赛申请表》经学校审查批准并确认比赛等级后方可参加比赛,未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各级竞赛,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四)有关申请表均可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