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文件)、《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4级三年大专学生
二、申请时间:2015年3月13日—3月20日
三、申请资格:转专业申请资格参照《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28条规定。
三、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系和接收系签署意见后,统一递交至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后予以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并结合实际情况,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并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申请专业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系或其它专业。
3、《转专业申请表》可上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潘爱萍 联系电话:0591-83743041
教务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