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
为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新时代新纪检重任的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适用对象
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著原文,深刻领悟其世界观方法论和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治“灯下黑”的重要论述;
(三)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四)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
(五)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讲话、省委、省纪委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等;
(六)《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以及纪检工作所需的规则规定;
(七)纪检工作相关的监督执纪、信访处理、审查调查、工作调研、档案管理等业务知识;
(八)校党委关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
(九)校党委安排的学习内容;
(十)其他。
三、学习形式
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一)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校纪委委员每月不少于1次,二级纪检委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个月不少于2次。采用学习文件、专题辅导、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明确个人学习目标,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阅读与业务相关的书籍,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专家辅导。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专题辅导报告,交流经验、互动研讨,为纪检干部答疑解惑。
(四)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纪检干部参加校内集中培训,分批次组织人员外出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等。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岗位责任。要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
(三)精心组织安排。纪委办公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资料准备、人员组织、检查考核和学习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附则
(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2019年2月24日印发的《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