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同意启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71 号),批复了各省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与项目建设规划及支持学校和立项建设专业名单,同意启动2011-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实施工作。我院申报的中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两个专业入选,将获得中央财政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共计五百万元。
该项目专业建设期为两年,2011年全面启动,2012年进行项目中期考核。由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对绩效考评不好的省份核减建设经费,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终止立项支持。2013年进行项目验收总结。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对项目管理规范、绩效考核优良的省份和学校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