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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编制高等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细化预算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5-30

各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高等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省属高职)的通知》(闽财指[2014]322号)精神以及学院经费预算管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项目执行,编制细化预算,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细化原则上须与原报送省教育厅、财政厅《专项资金申请书》中所明确的资金安排计划相一致。

二、      经费来源

2014年度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总额636万元,其中:省财政厅公共预算拨款536万元,学院事业收入自筹配套资金100万元,各子项目经费来源构成详见《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奖补专项资金预算表》(附表一)。

三、      职责划分

各项目申报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作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编报、审批使用及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负责,同时需结合学院扶持各科研团队建设的需要,在所申报项目内容范畴内,自行分割安排下设团队建设资金,并保证资金使用进度按计划进行。各项目科研团队划分如下: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含康复保健团队;提升药学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含海洋生物制品团队;中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含中药、中医养生团队;保健食品GMP生产实训车间建设项目含保健食品团队。

教务处作为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验收的需要,负责对经费预算与项目的相关性、范围和合理性负责。

科技处负责协调指导各项目科研团队“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项目衔接工作。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对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进行论证,保证仪器设备购置的合理性,并对现有设备统筹调配,避免重复浪费。

财务处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把关审核,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负责及时提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进度数据,督促项目资金按时、按计划使用。

四、      编制内容

各项目实施部门须填报《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费预算审批表》(附表二),若涉及仪器设备购置,还须填报《拟购置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各预算支出科目的“资金开展内容”须填报详尽,说明各支出经费的测算依据和过程。

1、办公经费。用于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办公用品、印刷、邮电、资料等支出。

2、差旅费。用于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差旅、调研等经费支出,应列明测算依据及过程,含出差事由及人次。

3、材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4、市内交通费。用于与项目实施相关业务开展,因公外出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5、租赁费。反映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租赁设备及场地等的费用。

6、培训费。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才培养方面的支出。应列明人才培训人次及培训方向内容。

7、劳务费。主要用于为项目实施而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鉴定费、论证费、讲座费、稿酬、翻译费等劳务费用,不得用于本校在编人员或项目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劳务支出须填写《劳务费发放表》,并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不予现金支付。

8、修缮改造费。反映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维修改造费用。

9、设备购置费。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机购置而发生的费用。设备购置须严格控制,鼓励共享、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设备购置纳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进行预算管理,计划须列明采购清单,具体实施参照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单台(件)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列入学院的固定资产,应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帐及领用手续。

10、会议费。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组织开展或参加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等按照国家、省内、学院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240元(房租费130元,伙食补助费80元,其他费用30元),会议所在地代表按综合定额标准的50%核定,人数按会议代表加会议代表人数10%的工作人员计算,天数按批准的会议天数加1天报到时间计算。应列明测算依据及过程,财政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内不予列支该费用,可在学院自筹配套资金中予以安排。会议具体实施时须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做好会议支出的预决算工作。

11、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教研科研成果报奖费: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撰写论文及专著所必须的版面费、评审费、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费用。

12、其他。主要用于除上述开支内容外的费用,符合项目经费管理的支出,一般不予安排列支,若确需安排,应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单独核定。

五、项目资金预算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项目具体支出预算按照财政厅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并要分项目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明细核算。

2、项目预算一经通过,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非客观条件变化不作预算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报院长批准后调整预算执行。经费预算不得超支,不许挪作他用,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截留和挤占专项资金。


六、编报时间要求

   各项目组上报的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费预算审批套表报送纸质、电子报表各一份,纸质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1466日前报送教务处。预算编制联系人:林炜 ,联系电话:83745024。以下附件请登录学院财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vcb.cn/cwc/show.asp?id=295


附件:《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费预算审批表》.xls

           《拟购置仪器设备表》.xls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奖补专项资金预算表》.doc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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